第三百一十七章哟哟哟,这不二五仔糜芳吗【5000字求订阅求月票】 (第1/2页)
三月二十五日。
曹军驻黄县大营中。
位于中军营帐内,曹昂正手拿着一块简易的木料,右手的小刀则在上面飞快的雕刻划动着,大量的木屑于顷刻之间窸窸窣窣的纷飞落下。
很快便在地上积了一层。
而前后不过一盏茶的功夫。
曹昂手中的木料,就已经显现出了一个基本的形态,赫然是一只双翅伸展,立在架子上伸着懒腰的猛禽。
而在显露出了基本形态后。
曹昂当即放下刻刀,双手拢在这只猛禽雕像的头部,紧接着口中念念有词,双臂则陡然用力。
下一瞬间。
营帐内便亮起了五色霞光,氤氲绚丽而令人目眩神迷,若非帐内只有曹昂一人,且他早早的就放下了帘子,恐怕让外人瞧见,还以为有什么异宝现世。
如此过了漫长的几息时间。
五色霞光渐渐消退。
取而代之的是一尊神俊异常,双翅舒展开犹如刀锋羽片一般,目光锐利如刺,喙隐隐闪着寒光,看起来无比狂猛雄壮,直欲振翅高飞的金雕。
而最令人拍案叫绝的。
则是这尊金雕雕像的羽毛,通体呈现灰褐色,而从头部到颈部向下的一段位置,则是点缀着大量的金色羽毛。
包括翅膀和尾羽根基,也同样有着尚未成年的白色区域标志。
简单来说。
这尊雕像,是曹昂以自己所拥有的,名为“啾啾”的金雕作为参照物,利用技能仿造出来的东西。
除了不能飞,不会叫,没有生命之外,其他任何特征都可谓是完美复刻,此刻静静的摆在桌面上,令人有一种其下一秒就要振翅高飞的错觉。
“啾?”
伴随着一记略带疑惑的鸟鸣声。
被曹昂强行拉来当模特的小啾啾,当即从它所站立的架子上,扑腾两下飞到了桌案边。
而后便围绕着栩栩如生的雕像,开始了一圈又一圈的转悠和观察,时不时的还要扇动两下翅膀,掀起阵阵风声。
虽然它只是一只雕,但曹昂凭借着自己与其心意相通,还是能够感知到金雕滋溜转的眼珠中,饱含的茫然之意。
从哪来的一只同类?
…………
接下来的一炷香时间。
已经成长为半庞然大物,再经历些许时间,就能彻底蜕变为成鸟的啾啾,开始了对雕像的各种试探。
又是发出声音,又是扇动翅膀轻轻的拍打,指望着能得到些许回应,就如同第一次看见河水倒影中的自己一般。
而眼见如此情形。
曹昂却没有加以阻止,反倒背负双手,笑眯眯的在一旁看着。
他当然不是闲的无聊,吃饱了没事做搞娱乐活动,而是一次对于自己伪装伪造之术的试探。
根据当初船上石碑的描述。
这个技能能够在死物之间进行伪造,仿照出一模一样的赝品。
同时在活物之间进行伪装,只要不受攻击,就不会堪破外在的装扮。
而曹昂想要实验的。
就是以死物仿造活物时,会有什么样的效果,是直接技能发动失败,还是说将效果折中呈现出来?
当然,给死物赋予生命,将它变成和参照物一样的活物,这个曹昂是从来没有想过的。
真要有这么牛逼,那还统一什么天下,直接当创世神去得了。
而眼下所呈现出来的结果。
还是比较令曹昂满意的。
施展技能制造出来的东西,除了没有生命之外,其他任何外形外观特征上,都表现的并无二致。
这也意味着往后,曹昂能够利用这个技能,做出更多的事情。
…………
正在曹昂思索之际。
营帐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而后便听见许褚的声音,隔着帘子传了进来。
“将军,帐外有人求见!”
随手把金雕雕像,往这大家伙日常习惯蹲的地方一塞,曹昂随即问道。
“怎么,又是黄县那几个家族,那个叫什么李旭的想要见我?”
“回禀将军,并非黄县大小家族之人,而是一名此前从来没见过的人。”
“此人自言名为糜芳,来自于东海糜家,是从徐州千里迢迢赶来拜会将军的,因不知其底细,所以属下前来禀报,还望将军您示下。”
脑海中精准锁定了名字。
曹昂顿时挑了挑眉头,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神采。
“糜芳?”
此人曹昂当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记忆深刻,只不过在曹昂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并不是什么好名美名,相反是臭名昭著,为人所唾弃。
…………
所谓糜芳者。
就是糜家老二,糜竺的弟弟。
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刘备跑到徐州这边,继承了陶谦的遗产之后,糜家也选择在他身上投资了重注,后面甚至直接携家带口跟着一块跑。
如此可谓顶级创业合作伙伴。
等刘备在川蜀一带站住了脚跟后,自然投桃报李,对糜家给予了相当高的礼遇和回报。
糜竺更是一跃成为了元老派,文臣体系中的扛鼎人物,这样的人和家族,除非举起大旗要革刘备的命,否则只会如泰山之石般屹立不倒。
然而世事的奇妙就在于此。
糜芳和傅士仁选择在荆州战场上投降,一波直接把关羽给卖了,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而其中糜芳作为糜竺的弟弟,如此身份地位居高的人物,居然能干出这样的事儿,实在惊掉了不少人的眼球。
在令家族荣誉就此葬送,兄长也因心中愧疚病逝的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永远抹不掉的骂名。
…………
当然。
对于这个二五仔。
曹昂其实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相较于这微小的个人而言,他更关注的是整个糜家。
东海糜家放之于天下,或许声名不显,但在青徐等沿海一带,甚至说在整个关东地区,都可以称得上巨富。
祖上世代经营,从事着包括传统农业,货物买卖,盐业开采,渔业等各个行当,尤其到了汉末朝廷崩坏之后,那发展速度更是屁股底下塞火箭,一个劲儿的蹭蹭往上飞。
发展到如今这个阶段。
光是仆人,食客就有近万人,这是何等夸张的一个数字,至于金钱财宝,名下所占有的土地,那更是数不胜数。
曹家其实也算有钱的。
但曹昂自问和糜家一比,只能用贫穷二字来形容。
现如今刘备还窝在平原郡当他的县令,同时自己还替他,搁袁绍那儿揽了一波仇恨,算是把他栓死了。
刘玄德想要复刻经历,接收徐州一把手陶谦的遗产,顺便再得到糜家的注资,如今已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故而曹昂在琢磨着一点。
反正糜家的钱,放在仓库里多的都要烂掉了,那么既然投资不了刘备,助力我曹昂应该也是一样的吧?
嗯!
糜家的人可以见一见。
将来他们会很识时务,很高兴的成为曹氏集团的一名小股东的。
想到这里。
曹昂当即对许褚吩咐道。
“仲康,你且把人引到帐中来!”
…………
过了没多久。
又是一阵密集的脚步声传来。
而在曹昂出言许可之后。
原本紧闭的营帘,当即被从外面掀开,顿时一阵晚冬的寒风,就随着来人的身影,一并向营帐内吹拂,在烛火摇晃的同时,也让人头脑清醒了几分。
“在下糜芳,见过将军!”
随着来人躬身下拜。
曹昂也顺带着打量了他几眼。
只见糜芳此人一身锦衣华服,腰间是穿金佩玉,虽然是一路远道而来,但身上看不见半点尘土和狼狈之意,着实有几分富贵逼人之意。
不过令曹昂摇头叹息的是。
这家伙的面相倒是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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