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鬼市 (第2/2页)
一个时辰后,少年回到了鬼市,面上难掩懊恼,那笔天降横财不翼而飞了,不知便宜了哪个赶早投胎的鬼。
不过少年也没有太过难受,拾荒多年,他见惯了暴富暴贫的事:有穷人得了一笔横财,却没风光几天,就莫名其妙地毙命;也有富人痴迷赌博,一夜之间将家底输个精光。
所谓祸福相倚,又所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自己失去了这笔财富,但保住了小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后总有发达的机会,莫欺少年穷嘛。
更何况,自己还有另一个收获,结识了那个让他心动的女子,他有预感,两人很快会相见的,毕竟方圆几百里,除了几座闭关锁门的大城,只有鬼市是有保障的聚居地。
鬼市原本是一个小镇,大旱以来,河道干涸,多少沿河而建的村镇坊市渐趋荒废,鬼市却因镇内有一口常年不干的水井而兴,相传此井的井底是海眼,直通东海,故而井水不绝。
有水就生机,在此聚集的流民越来越多,渐渐成市。
严格来说,鬼市是镇内的一条大街,原本做的是见不得光的生意,故名鬼市。因水而兴之后,各种跟生计相关的店铺集中在此,无论是拾荒人还是猎户都在这条街上交易,日渐繁荣。
依托鬼市大街,人丁亦盛,直至成为一个大市镇,民居供不应求,不断扩充,哪怕是最外围搭建的小草棚,一月的租金也要三十文。
要知道,一个人维持每月最低的生计也需三十文,也就是说,要在鬼市定居,每天的收入至少两文,否则要么没吃的,要么没住的。
少年一进入鬼市的地界,整个人就放松起来,再不用担心那些神出鬼没的尸魃了。
尸魃虽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但也知道避开人气旺盛之地,除非发生尸暴,才会冲击人的聚居地。
包裹里的幼兔不能久放,是以少年没有回自己的小草棚,直接向鬼市大街走去。
沿途遇上的行人越来越多,大都是灰衣蒙面,偶有坐包厢轿顶的人力车的,那是鬼市上的富人。
畜力车非常罕见,因为牲口很难养活,草料其次,主要是饮水太多,负担不起,长年大旱,水贵如金。
像少年这样的拾荒人,每次的收获至少一半用来买水。
少年越往里走,街面越繁华。
鬼市的最外围是小草棚,住的穷苦流民最多,一旦发生尸暴,他们就是鬼市防御的第一道缓冲。
小草棚往内,是参差不齐的茅屋,一般为流民中略有身家的人租住。
再往内,是鳞次栉比的瓦屋,多为富户所住,只租不卖。
而最有权势者,都住在鬼市大街两侧的宅院,也是最安全的所在。
当然,整个鬼市总体是安全的,白日只要一发现外围有尸魃成群出现,瞭望塔上的保丁就会敲锣示警,同时大放鞭炮,吓阻尸魃接近。
夜间出没的兽魃怕火畏光,环绕鬼市、百步一哨的瞭望塔上点起长明灯,可保无虞。
偶有个别的尸魃、兽魃闯进鬼市也不用担心,负责巡逻的保丁就会出动,抓捕围杀。
这些保丁隶属于鬼市三行首共同出资组建的鬼社,何为社?民间结社也,在非常时期可代替衙门行使地方管理权。
鬼市大街东西朝向,两个入口,守卫森严,入口处布满尖木交叉的拒马,人行其中,蜿蜒转折,若是尸暴来袭,可在拒马上拉起三道铁荆棘,密不透风。
同时入口两侧的屋顶列有数排床子弩,每弩须五人操作,百箭齐发,堪称布兵列阵的大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