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闺阁 (第1/2页)
这不怪少年,少年对女子并没有邪念,他只是感到好奇。
少年并非没见过女人,鬼市兰桂坊的姐儿都很喜欢他,只要少年一到鬼市,总会受到她们热情的招呼。
少年知道姐儿所从事的行当,这种行当似乎自古就有,而且还将一直存在下去。
少年并不因此鄙视姐儿,因为她们是为生存所迫,而身体则是她们唯一拥有的本钱。
三十年大旱,最苦的是黎民百姓,死于饥饿、死于疾病、死于尸魃或兽魃之口、死于同类相残……该死的都死得七七八八了,能活到现在的人,都有各自的生存之道。
没有人可以责怪谁为了生存出卖任何东西,只要这个东西是自己的,或是用自己的双手得来的。
但是少年确实从没如此接近过一个如此年轻的、没有一点风尘气息的女子。
良家女子当然没有死绝,但她们从不抛头露面,谁都知道,一个女子单独出来是十分危险的。
因为女子身上的味道对尸魃、兽魃有种天然的吸引力,虽然没有血腥味那么刺激,但很容易招来祸端,没人愿意惹火烧身。
因此在早年的逃荒时,除非是自己的至亲,几乎没人愿意携带女人,哪怕是至亲,有时遇上尸魃或兽魃,为了自保,也不得不让她们自生自灭。
而女子的大量死亡,直接导致生育下降,这也是人丁锐减的一大原因。
但是此刻的少年,却不得不和一个女子距离如此之近。
少年本可以丢下她的,至少可以离她远一点,在她安置下来后,寻找另一户安全的人家过夜。
但是,少年却不能丢下她,因为少年从不喜欢欠别人的,也不喜欢别人欠自己的。
大户人家都有女眷的闺阁,一般为两层小楼,少年将女子带到一座闺阁,上了二层,也不管厚厚的积尘,随意找地坐下,离她远远的,心里对她刚才的那一钳还耿耿于怀。
闺阁里空荡荡的,除了无法搬运的大件家私,但凡有点价值的,都被历来的拾荒人一扫而空。
女子也没理少年,靠在硕果仅存的闺床上歇息,她略微饱满的胸部一起一伏,显然经过一番逃命,消耗了不少体力。
两人像刺猬似地保持着距离,都没有解下面巾,“生人勿近”是灾世中人性的最真实写照。
身处灾荒之世,你不知道一个偶然遇上的生人,会对你做出什么事,即便做出了什么事,也无人能管,现在唯一可以约束人性的,大概就是骨子里的善或恶。
人心善恶,一念之间。
少年拿起挂在腰间的水囊,这是他全身下上除了短刀外仅余的值钱之物了,喝了一小口,润润喉咙,又瞅了一眼女子的褡裢,再次心痛不已。
女子警惕地回视一眼,想了一想,便取下褡裢,从前兜掏出一只野兔的尸体,是个幼兔,一条绳扣还系在它的脖子上,轻轻上前,放在了两人中间的位置,示意他收下。
刚由暴富被打回原形的少年眼睛一亮,这只幼兔若是拿到鬼市上售卖,怎么也值五个铜板,能对付三五天的吃喝,女子大概以此表达招惹尸魃的歉意和他不离不弃的谢意。
少年理所当然地笑纳了,心里平衡了不少,对女子的好感度也提升了。
他将幼兔的尸体拿在手中,又仔细端详了一下,再使劲嗅一嗅,确认它完好无损。
猎户打猎,都备有处理猎物伤口的药物,鬼市的药铺有卖,可以确保血腥味不会散发,避免引来尸魃或兽魃。
少年了解过猎户的行当,所以断定是女子受了伤,因为那种兽用的药物不能用在人身上,用在人身上的止血祛味药物也有,但是非常昂贵,买得起的人压根不会当猎户或拾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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