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垃圾地的发展 (第1/2页)
被秦旭盯上的废弃垃圾填埋场,又名青山桥垃圾填埋场。
作为一个早期的垃圾场,当初采用露天倾倒的方式,而不是如今常用地挖坑填埋,再覆盖土壤,表面绿植的填埋方式。
垃圾成山之后,再进行转移填埋,需要消耗的人力物力较大,所以潮海市政府这些年一直没有处理这个地方。
其实,如果秦旭提出承包这片垃圾场的话,不用两年,随着潮海市城市面积的扩大,政府总是要拨款改造处理这片区域。
当然,已经作为垃圾处理地的地方,是不能开发成商业区或者住宅区的。
政府只能将其改造成城市公共绿化地,公园等场所。
了解过刘景怀对这片土地规划和用途之后,柳卓阳作为刘景怀在这件事情上的代理人,通过向潮海市政府阐明这块土地的规划用途,最终以极其优惠的价格,获得了这块垃圾处理地的使用权。
当然,合约对使用者的限定条件也很苛刻。
作为这块垃圾处理地的开发利用者,不仅仅需要彻底解决这批垃圾山,不可以将其转移填埋到其他地方,同时,土地的规划使用也很有限。
工厂,商业广场,居民区,办公楼这些盈利较高的房产项目,都是在开发禁止的范围之内。
这也就意味着,这块土地的使用者,既要花费高昂的代价,处理这山一般的垃圾,又无法选择更好的开发项目盈利
实际上,潮海市政府并没有脑子发热,向投资者提出这种条件。
这样纯粹为了保护环境,而投入大笔资金,却收益甚微的事情,也只有政府职能机关才有责任履行。
而且也只有在财政宽裕的基础上。
青山桥垃圾处理地,被荒废这么久也没动静,也是因为潮海市政府将市政资金,用在更急需的地方。
让潮海市政府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种苛刻至极的条件,居然是对方主动提出来的。
有了这种条件作为谈承包合约的基础,潮海市政府对承包金额这种小事,就并不太计较了。
算一算,如果市政府自己想要处理这块垃圾填埋场,投入的经费可是一大笔不小的数字,能找人负责接手,就已经算是赚到了。
正是因为柳卓阳帮自己谈妥的条件,是出人意料的低,秦旭对柳卓阳推荐的人,郑重考虑,还是同意了他的推荐。
警察这一行,每天接触的社会阴暗面很多,而律师也不是一个善茬的职业,接触的形形色色的人,复杂程度也不下于警察。
柳卓阳向刘景怀推荐的工作人员,是潮海市一群几乎被整个社会遗忘的小群体。
柳卓阳是今年年前,帮余温科处理一个幼儿家暴案,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无意间接触到这个群体的一个角落。
北宁是和他最熟悉的人。
据柳卓阳发给刘景怀的话里介绍,这是一个通情达理,性格和善的青年人。
北宁身份证上的年龄,刚刚满十八岁,但已经在潮海市漂泊浪荡了五年了。
他出生在华国中部的一座小城,封闭保守的环境中,刚刚进入青春期的被北宁,发现自己异于常人的性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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