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提前行动 (第2/2页)
同时打电话告知杨霄,由崇礼县公安局负责对黄锦江团伙的抓捕行动。
中午十二点是统一行动的时间。
杨霄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办公室,他的面前坐着汇报工作的程川。
他没有想到收网行动来得这么突然。
庄卫兰的出现让专案组的行动部署提前。
在杨霄看来颜雪峰的行动太仓促,等到犯罪分子取出藏在新盛学校的毒品再动手也不迟。
可惜杨霄不是专案组组长。
或许颜雪峰有更全面的考虑。
杨霄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是上午九点二十分,距离行动还有两个多小时。
李云峰会派一个班的武警战士协助杨霄的抓捕行动。
“杨局?”程川注意到杨霄接了电话后有些愣神,问道:
“你没事吧?
是出什么事了吗?”
杨霄摇头,说道:
“没事,老程你有什么事情汇报?”
程川已经全面接手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工作,他把一份案卷递到杨霄面前,说道:
“杨局,刑侦大队接待了一对前来报案的夫妇,她们的女儿三个月前在县城宾馆跳楼自杀。
他们认定女儿是被人谋杀。
我重新调阅了案卷,发现这个案子确实有疑点。”
经过电视台和报纸的宣传,再加上州政协副主席周明志的儿子故意伤害案的持续发酵,县公安局新任局长杨霄打击犯罪的决心已经深入人心。
在这段时间陆续有人打电话或者直接来到县公安局报案、举报违法犯罪的线索。
县公安局变得忙碌起来。
特别是刑侦大队,每天都要接待多起报案,时间最长的可以追溯到十年前。
大量陈年旧案被翻了出来。
程川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
杨霄有些疑惑地看着程川,这样的案子刑侦大队负责侦办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专门跑来向自己汇报。
杨霄了解程川的性格,他这样做一定有原因,拿起面前的案卷翻看起来。
案子已经结案。
案卷上有死者家属的确认签字。
按理说死者的家属不应该再来报案。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崇礼宾馆发现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
治安大队接到110报警后抵达现场。
没有发现打斗的痕迹,死者的衣物和财物都摆放在位于七楼的房间里。
通过走访调查,确定死者是独自来到宾馆开房。
最后认定死者是自杀。
案子确实有问题!
结案报告上的签字居然是治安大队大队长傅云聪。
按照相关程序,非自然死亡一定要交由刑侦大队侦办,在结案报告上签字的应该是刑侦大队大队长。
治安大队抢着把刑侦大队的活干了。
这个签字就是糊弄老百姓的,只要对案卷重新审查,一眼就能发现问题。
程川对杨霄说道:
“杨局,这位傅大队长可能不是简单的越权问题。
据死者的父母讲,死者当天离开家门的时候没有任何异常,接到一个电话后对父母说要去康城过平安夜。
此后死者就与家里失去联系。
直到第二天凌晨,尸体在宾馆楼下被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