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审判(一) (第1/2页)
随着证人席出现的证人,林天赐有些惊慌,随即低头轻咳作为掩饰;白佑慧紧紧的牵着允儿的手有些紧张的看着证人席上的张妈,她知道当年的张妈是和林天佑一起生活的;
血儿目光感激的看着张妈,后者也微笑着冲血儿点点头;
“我说呢,张妈无缘无故的就辞职了,现在想想她的离开正好是那个死丫头刚回来的那段时间,原来是早有预谋。”林允儿压低声音在白佑慧的耳边轻声说;
白佑慧有些紧张的看向林天赐,林天赐眸光凛冽微微点点头示意,白佑慧心领神会的点点头;林天赐的律师和林天赐交头接耳说了几句然后开始准备对张妈进行提问。
“证人,请对法庭进行宣誓?”
“我向法庭宣誓:我做为本案的证人,保证依法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做伪证或隐瞒事实的行为,自愿接受法院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罚款,拘留,或刑事责任处罚。”
“证人,请介绍下你的身份。”
“我叫张玉华,今年五十六岁,我是曾经林家的佣人。”
“请问张玉华女士,1991年4月2日23时,你是否见到过被告人在什么地方请详细说明。”
“是,1991年4月2日23时我当时在带我家少奶奶的孩子,她每到那个时间就要喝奶,我便出门去冲奶粉,突然听到楼上有声响,我就抬头看了一下,就看到当时林家的二少爷和二少奶奶从大少爷的房间里蹑手蹑脚的出来,当时没什么,我一个下人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是主人更是兄弟,可是当时我很奇怪少爷和少奶奶都是每天22时准时的休息,二少爷和少奶奶怎么会来而且佣人们根本不知道,可是他们走后我泡好奶粉回来的时候楼上的房间就失火了;我听到大少爷和少奶奶的呼叫拍打房门声,我立刻报了警。”
“法官大人,我反对,仅凭她一个佣人的说辞不能证明什么,就如她所说人家是兄弟晚上也许谈谈心什么的很正常,这根本不能证明火是我的当事人放的,而且证人也说了是走后房间才失火。”林天赐的律师积极的反对。
“法官大人,反对辩方律师意见,我方证人说了,我的当事人每天很固定的时间休息,而被告人当天来时没有通知任何人也就说他们悄悄来的,所以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在我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的出现在我当事人的房间,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纵火。”
“证人是否又看到被告人当时手里拿着什么?”法官询问。
“并没有。”
“被告林天赐先生,1991年4月2日23时,您和您的太太悄悄的出现在我当事人的房间做什么?”
“我没有出过门,我当时真的在家里睡觉。”林天赐目光略带委屈的说着;
“法官大人,我方要求出示第二个证人。”
“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在请示出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就是在拖延时间。”
年长的法官推推鼻梁上的眼镜看向被告方律师随即落锤,“反对无效,请证人。”
当那名当年的警察出现的时候,林天赐有着很淡定从容的姿态,他心里明白即使他一定会出庭,自己当年给他额钱就算是贿赂,法官也只能判罪贿赂不碍的。
“请证人对法庭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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