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餐馆暴乱 (第2/2页)
克拉拉好奇道:“它们有什么区别?”
“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亚瑟神神秘秘的瞧了周围,随后附在克拉拉的耳边低语:“在于您有没有赞助我九十八枚金币。没有这金币,我便只能当参事院长,做不成皇帝。”
克拉拉闻言笑得花枝乱颤,一巴掌拍掉了亚瑟的帽子:“你可真是个混蛋。”
亚瑟窘迫的弯下腰捡起帽子,一脸忐忑的望向克拉拉:“您不相信?”
“我相信你还不如去相信上帝!你刚刚还说如今学历史的不值钱,值钱的是江湖骗子,你这个人还真是言行如一,现在就打算转行了,不做你的文化人,转而去做无赖了吗?”
“这就要归结于您对文化人的不了解了。”亚瑟从酒保的手里接过马伦哥炖鸡,殷勤的端到克拉拉面前:“文化人一般都挺无赖的,您离得远才会觉得他们像是教堂里不可触碰的圣像。”
“哼……油嘴滑舌的小子。”
克拉拉话音刚落,酒馆的大门被人推开,发出了吱呀一声的响动。
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与粗重到如同锯子伐木的声音,几个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不是善茬的大汉步入了这里。
但是让人疑惑的是,领着这群大汉的家伙却并不像他的手下那般凶神恶煞的,他的长相即便是放在满大街的行人当中也显得颇为与众不同。
虽然亚瑟只是第一次见他,但是对方的这个长相却让他一眼看出了,这便是维多克提到的犯罪团伙头目——格瓦维。
虽然社会的普遍看法是,一个人的兴趣爱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变化。
但是哲学家们通常认为,一个人年轻时代的嗜好到了年老的时候只会变本加厉。
而这一点在格瓦维的身上被完美的验证了,他在十岁出头的时候便已经是个贪杯的小酒鬼了,而到了如今这个功成名就的年纪,他的酗酒状况确实也变得愈发严重。
或许用功成名就这个词儿来形容一个犯罪团伙的头目不是很恰当,但是相较于法兰西庞大的人口基数,真正功成名就的那部分人实在是太少了,而且他们的功成名就几乎是在一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
所以,那部分人通常不会成为法兰西人民效仿的对象,而格瓦维这样大字不认识几个却凭借‘聪明才智’在巴黎闯出一片天的人物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了一种不太光彩的草根英雄。
但不论他是不是英雄,酗酒的习惯已经在他那张大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格瓦维的鼻子尽量发展,近乎一个不列颠法律文书上的大写A字,布满血筋的面颊像是葡萄叶的脉络,红里带紫,还分布着许多小瘤,而且还有些许细毛点缀。
整个脸庞仿佛秋天干瘪的树叶包着一只其大无比的鸡枞菌。
两道浓眉好比两簇堆着雪花的小树,底下一双小眼倒是很精神,但其中显露出的却是一种贪婪成性的狡猾。光秃的脑袋四周只剩一圈花白的头发,而且毛发还有点卷曲,就像是在头上套了一圈百褶裙。
最糟糕的是,与法兰西所有杰出的大人物一样,他是个矮身量,而且还挺着的大肚子,走起路来就如同一盏费油且光线不足的旧油灯,似乎一丝最轻微的晃动也会将灯油洒了去。
而且他的衣着品味也让人难以恭维,头上顶的是民兵的三角帽,穿着似绿非绿的丝绒背心和丝绒长裤,棕色的旧大氅,一双花色纱袜,一双银褚扣的鞋子。
虽然这样的穿搭风格却是挺流行,但是套在格瓦维的身上,却把他衬的活像是个拿棉被盖起来的大酒桶。
格瓦维刚走进酒馆,便有人殷勤的迎了上去。
他们嘴中说着言不由衷的赞美,为的只是能让这位圣日耳曼区有口皆碑的土匪头子扔两个赏钱,抑或是给他们派发一些大伙儿一起发财的活计。
亚瑟见到格瓦维进了酒馆,明知故问的向克拉拉抛出问题:“那是谁?”
谁知克拉拉的脸却一下子阴沉了下来,她轻轻扥了扥亚瑟衣角,嘱咐道:“别和他扯上关系。吃完这顿饭,你就回家,这里不是你这种人应该来的地方。”
亚瑟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他没有急着去接近格瓦维,反倒是听从了克拉拉的劝告,闷头吃起了他的马伦哥炖鸡。
虽然亚瑟此行的目的便是接近格瓦维,但是从克拉拉的语气来看,这姑娘似乎不大想招惹那个土匪头子。
这个姑娘给亚瑟的印象挺不错,所以他也不想替对方惹事。既然格瓦维已经来到了酒馆里,待会儿他有的是手段和那家伙拉近距离。更别提,维多克也在这里,就算他不出手,这位巴黎神探应当也可以搞的定。
但是,虽然亚瑟没有主动替克拉拉生事,但格瓦维却一眼便望向了克拉拉的位置。
这位五十多岁的秃顶老酒鬼踱着步子来到克拉拉的身边,相当自然的从身后抱住了克拉拉白皙的脖颈,用他灰白的胡茬摩挲着对方的脸:“亲爱的,上星期我送你的东西还喜欢吗?现在巴黎的女士们都追求娇兰的香水和宝玑的腕表,现在你两者都有了,你心里有感受到幸福的滋味儿吗?”
克拉拉翻了个白眼,头也不回的嘟囔着:“得了吧,谁知道这是你从哪个贵妇人的房间里摸出来的,你就算送我,我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戴上街呀。再说了,那帮警察专门盯着我这样的姑娘,动不动就把我拦下来盘查。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要是我见到有一位穿着破裙子,没有任何金银首饰的姑娘却一身高端香水的味道,还戴着一块宝玑的腕表,我也会起疑心的。”
“喔……”格瓦维呵呵笑道:“亲爱的,这倒是我考虑不周了。我早该想到,还应该送你一条皇家广场订制的新裙子的。不过现在想到也不迟,我马上就让人去订做,保证你下周去教堂的时候就能穿上。”
克拉拉扭过身子,盘住了格瓦维的脖子,嗔怪道:“亲爱的,何必那么麻烦呢?你给芙兰订做的那一条不是马上就能取货了吗?不如把那一条让给我,让她再订一条新的。”
克拉拉的话音刚落,原本坐在隔壁桌同旁人打情骂俏的几个姑娘立马冷嘲热讽道:“怎么会有人厚颜无耻到这种程度呢?撬了别人的情人,又要撬别人的裙子。”
克拉拉闻言,细柳般的眉毛顿时立了起来:“我好像黑猫在叫,喔,不,我听错了,原来是几只落了毛的母鸡啊!”
几个姑娘一听这话,立马抄起面前的餐盘直接朝着克拉拉扔了过去:“滚你妈的,你这个婊子养的!”
“啊!”
克拉拉被泼了一身的油水,尖叫着也抄起了面前的马伦哥炖鸡扣在了对方的脑袋上:“你这坨马粪以为我就是好惹的吗!”
她们这几声尖叫就像是吹响了战斗的号角,一时之间,酒馆里的姑娘们旗帜分明的划分为了两派人马,互相撕扯扭打在了一起。
直到这个时候,亚瑟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原来这群姑娘还是有派系的。
格瓦维一开始也被姑娘们的阵仗吓到了,不过转瞬之间,这位身经百战的土匪头子便化惊讶为愤怒,他一巴掌拍在吧台上,大吼一声道:“都给我停下!”
但这种时候,显然不会有姑娘听他的话,他的话只说了一半,便没有接着说下去了。
这倒不是格瓦维的肺活量不足,而是他刚张开嘴,一根鸡骨头就顺着他的嘴巴卡进了嗓子眼。
圣日耳曼区的一代枭雄捂着喉咙躺在地上,险些直接被送走。
而一旁的亚瑟眼见着局势即将失控,也开始尝试控制局面,但是英国经验显然不适用于法国巴黎。
亚瑟刚刚站起来想要把克拉拉和与扭打的姑娘分开,但转瞬间便惨遭餐盘爆头。
好在餐盘并不是铁质的,所以亚瑟只是脑袋微微发懵,很快就回过神来,并阻挡在了两个姑娘之间。
两个姑娘显然并不管眼前这位先生比她们更高更壮,更不在意他有可能借此机会揩油,毕竟在此之间,大仲马已经开始这么干了。
但是机警的维多克则趁着这个机会溜出了餐馆,不消多时,便听见餐馆外传来了一阵警笛吹哨的声音。
紧接着是几声枪响,伴随着姑娘们的尖叫声,巴黎警察涌入餐馆。
“所有人都老老实实趴好了,不许动!你们这里,刚刚是谁挑头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