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真假电母,瞒天过海 (第2/2页)
真身?
禹王立鼎分九州,这九州地域正是由禹王划分,此座大鼎便是九鼎中的梁州鼎。
电芒之中多出了三分刚猛,两面光镜化作了雷电,被电母握在掌中,如剑又似刀,双双劈斩向前。夺目的电芒突然一暗,没了先前那种阴厉又堂皇的威胁气息,却将所有的气息,一切的威能收敛在那两道雷电之内。
原来如此,原来这就是对方能够浮现招式术法的原由,原来一切都在对方眼中,事无巨细!
心念急转之下,电母果断让雷神和巨灵神退开,双手舞动光镜,电光如蛇疾走。
然而事实却是这电芒乃是两者使出,根本不可能一样。
“此子已成心腹大患矣。”蜀王想到这里,不由长叹。
与此同时,蜀王的神念感应到了细微的波动,远方有一道身影正在消失。
对方的电芒在这两道雷电之前发出裂帛之声,轻易被撕裂,护身的电罡亦是一触即破,露出了其身躯还有······
一双平静的眼眸。
这世上岂有真货胜不过假货之理?
可到了这一步,己方若还迟疑,反倒显得有鬼了。
电光激耀,交错成一条龙蛇,裂空而过,噼里啪啦的电芒留下明显的火尾。
“惩阴罚过。”
电母心中的惊怒也随着交手而越发深沉,因为——
孰料“电母”亦是双手一动,光镜中射出龙蛇般的电光,“惩阴罚过。”
雷神和电母又惊又怒,巨灵神虽是以面甲掩住面孔,却也能通过躁动的气机来看出怒意来。
可当蜀王目光扫去之时,另外两个假货也同样变成了两根长发,徐徐飘动着落下。
但这并不能掩盖这是一根头发的事实。
隔空控制着一具由头发所化的化身,就让电母险些丧命,也让自己完全分辨不出。
姜离也许无法从混乱的天机中窥探到什么,但大尊可未必。
大尊乃是易道第一人,还掌握着洛书河图,公孙弃还真没万全把握能够在大尊和苍天的关注下不露痕迹。
而一旦姜离现身,就将迎来蜀王的暴起强击。
自己手中的雷电并未被夺去,只是遭到两道电索缠绕,难以向前。
而且公孙弃也不愿暴露出哪怕一点微不足道的破绽。
电母只觉心神一下子就被打入了无底深渊,恍惚间,似是能看到对方伸手抓住劈来的两道雷电,毫无烟火气地夺走,然后反手刺穿了自己。
“好胆!”
她借雷云席卷来影响对方感知,转斗法为近身搏杀,两道雷电就似苍天之罚,带着命中注定般的谴罚,劈向敌人。
比镜中的影子还要相似。
敢这么做,只能说明对方有恃无恐。
山河大地的重量倾轧下来,姜离若不想扛着梁州鼎和一个三品斗,就只能立即现身。
大尊可能觊觎着姜离手上的那部分苍天之力,但他更想对付的绝对是公孙弃这个强敌。但凡有一点破绽,大尊都会直接把公孙弃的行踪给揭露出来,然后坐观苍天来抓人。
两个电母之中,定然有一人是姜离。
电母这是眼见交锋不行,出奇招了。
公孙弃静静旁观,不做任何动作,甚至没有想着去通知蜀王。
雷神和巨灵神同时运功挡下电芒,两者同时目光一凛。
不过,对方竟然能够瞒过蜀王这位三品······不简单!
电母拉住雷神,不让他冒然出手,扬声道:“能够做到真假难辨,阁下的实力绝非寻常,莫不是那姜离使的手段,试图冒充我等?”
他当然知道公孙弃为何不做反应,因为公孙弃要防着自己这位至强者。
奈何蜀王也分不清两方的真假,并且他可不是太平教中人,与三人并不熟悉,就算想要通过询问来找出真货,也不知道该问什么问题啊。
这一幕场景该是赏心悦目的,但在杀机逐渐沸腾,电芒越显凶戾之后,就显得有些吓人了。
天下第一搅屎棍的话要是能信,吃了亏那也是活该。
姜离来了招先声夺人。
同时,他也以此确定了何方才是假货。
“长空掣电。”
电母转掌,光镜分化,二化为四,同时掣发电芒,烈光如电似枪,形成兵刃之形,于阴厉之外再添杀伐之威。
相信大尊,还不如去相信姜师侄那個以诚待人的小狐狸。
“九天雷动,雷罡在握。”
“还不现身?”蜀王一声冷喝,大鼎压下。
姜离轻笑道。
对此,公孙弃是一个字都不信。
······
······
“过奖了。”
话音甫落,光镜之中便有电光射出,袭向电母。
这样的人,只有两个。
······
······
蜀王分辨不出真假,但他也已经想出了各种应对之法,气机一动,便要实施。
公孙弃信不过大尊。
一根长发!
其色乌黑如墨,如神兵般不可摧毁,一看就不是凡品。
但在他动手之前,姜离化身的“电母”已是双手一抬,手上的镯子换做了两面光镜,悬在掌前。
然而蜀王却是一边同时镇压住两人,一边说道:“孤依旧分不出谁真谁假,此等变化之术属实惊人,是孤小觑人了。但是,能够洞察气机,拟化电母之法的人,当今世上也唯有姜氏之人能做到,甚至可以说,只有具备神农之相的人能做到。”
随着交手愈烈,电光来回轰掣,已是交织出层层电网,形成海潮般的景象。
那双眼眸平静异常,毫无面对危机的惊慌,如同明镜般倒映着电母的身影还有那两道雷电。
而在另一边,公孙弃和大尊也同步看到了这景象。
如今公孙弃和大尊隔空交手,已是引来了苍天的关注,继续动作,做得越多,则露出的破绽越多。
在电母心神为姜离所慑的那一瞬间,姜离施展玄功变化,进入了电母的体内。
这才是姜离的逃跑路线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