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儿童拐卖集团 (第1/2页)
「那是我的孩子,你还给我!「
「胡说,这明明是我家的孩子,你这妇人怎么如此无礼?」
「你胡说,你刚才说看我家孩子可爱,说要抱一下,怎么就变成你家的孩子了?这是我家的虎仔,现在一年五个月,我是带着孩子来长安寻他父亲的。还有孩子脖子后面有个蝴蝶形状的胎记!」中文網
「真是可笑,这脖子后面的胎记,稍微靠的近一点,都能看见,如何能算作证据?」
唐平他们挤到前面,问了问看热闹的百姓,才知道那两个妇人在争抢一个孩子。
两边各据一词,都说孩子是自家的,偏偏那孩子刚一岁多,可能也就是才会说话。
两边的妇人叫孩子叫娘,那孩子都会奶声奶气的叫一声,所以想通过孩子来分,还真不容易。
那抱着孩子的妇人喊道:「你们看看,大家伙都来看看啊,这妇人非要说我家孩子是她的,你们看看这孩子穿的衣服?你们再看看我的穿着?」
唐平他们看去,就发现那孩子穿的甚是富贵的样子,红艳艳的大袄子,脚下一双虎头鞋,脑袋上戴个虎头帽子。
而抱着孩子的那个妇人,也是一副富贵的打扮。
反而是她对面那个妇人,身上素色的布衣,在手肘的地方还有几个补丁。
这么冷的天气还是穿的一双草鞋,不过是在鞋里塞了些破布,没有让脚趾头露出来。
听了那妇人的话,其他百姓都纷纷议论着:「看来抱孩子那个才是真的父母吧!」
「是啊,你看他们的穿着,那妇人穿的如此寒碜,怎么可能给孩子买的起这么好的衣服?」
「对啊,你再看那个抱着孩子的夫人,分明更像是孩子的亲娘啊!」
「偷孩子的最可恶了!」
「可不是嘛,大家把她围起来,送官!」
「送官!」
「送官!」
那布衣妇人一直在尽力的辩解着什么,但是无奈就她一个人的声音,哪里盖得住旁边这么多的人的大喊。
华服妇人见大家都支持自己,面上一喜,然后对身边的百姓说道:
「谢谢各位,谢谢各位仗义执言,但是我观她也不像是歹人,又穿的如此寒酸,怕也是个可怜人。而且她也只是言语上说这孩子是她的,说不得脑子可能有些不正常,所以还请大家看在我的面上就饶过她这一次吧!」
这华服妇人才是正主,既然她都说了不用报官,其他百姓也就消停了一些。
「公子,好像有些不对啊!」小萝悄悄拉了拉唐平的衣袖说道:「我刚才靠过去闻了一下,那孩子虽然穿的光鲜,但是身上有一股茅草的味道却和那布衣妇人身上的一模一样。」
要知道小萝在厨艺上极有天分,她的味觉和嗅觉也非常的灵敏。
平时新的香水,便是几种花香混在一起,只消让她闻上一下,便能分辨出其中用了哪几种花朵。
王青鸾也赞同的说道:
「刚才那华服妇人给大家看那孩子脖子上的胎记时,扯着孩子的衣领毫无怜惜,而且看那布衣妇人的神色,好像也不像是作假。」
「我大唐律中,发现盗抢孩童者,可是重罪,公子还是去问问为好。」绿依在唐平身边也小声的说道。
唐平觉得只看表面,确实很难辨认出来谁才是那孩子的真正母亲,但是这事确实要弄个明白。
「请等一等!」眼见那华服妇人要抱着孩子离开,那布衣妇人虽然想上去阻扰,但是却被其他百姓给拦住了,唐平大喊了一声。
然后带着身边的人走了过去。
唐平虽然没有用本来的相
貌,但是他们这一群人里就是小萝身上都戴着唐平送的精美首饰,只用看一眼也知道他们来头不小。
一些百姓把位置让了一些出来,等唐平他们走到近前。
小萝抽了抽鼻子然后说道:「公子,肯定没错的。」
唐平摸了摸她的脑袋,然后对那个布衣妇人问道:「你说这孩子是你的,可还有什么证据?为何你们的穿着相差如此之大?」
「我……」那妇人本来有些绝望了,突然冒出来一个唐平,抽泣的说道:「我……我夫君在长安军中,我带着孩子来长安见他,只是今日去了军营才知道他出城巡逻未归,我们还未见上一面,这孩子的衣服乃是他寄回家中的军饷置办的,我……我自己没有舍得买。」
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摸出一张信来:「这是夫君和军饷一起带回家的信,我……我不识字,贵人你看,你可以要给我做主啊!」
像是看见救星一般,布衣妇人跪倒在地爬到唐平的面前,颤颤巍巍的把手上的信递了过来。
小萝赶紧上去把人给扶了起来,而绿依也接过了那封已经有些破损的信纸。
华服妇人这时却出了声:「都说了这孩子是我的,你们凭什么把我拦在这里?」
有心想要离开,但是面前却是老崔和老杜两个大汉,一左一右挡着自己的去路。
「来人啊,来人啊!这些人肯定是和那妇人一伙的,他们要当街抢孩子啊!」
「呵呵,你说我们和那妇人一伙的,那为什么我们不给那妇人穿和我们一样的衣服?」李白在一边笑着问道。
本来有些百姓想要上前,听见李白的话都是脚下一顿。
没错啊,若是一伙的,那开始就给那妇人穿一身好衣服,也不至于有这么大的破绽啊。
这时绿依已经看完了那封家信,对唐平说道:「公子,信没有问题,信上之人说是在千牛卫当差,最近城西方向确实是交给千牛卫巡逻。」
「证据呢?」那华服妇人抱着孩子喊道:「你们总归该有证据啊!总不能在街上看见人家的孩子说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吧?有这么一封信能算什么证据?信上又未写这是他们的孩子,又未写孩子的特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